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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酒劑基準方
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六)
藥品名稱 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六)
書名:
方名:
處方依據:"金門 "甘露藥酒
處方內容
藥品名稱
加工步驟
理論份量
枸子
40.0mg
黃精
30.0mg
甘草
5.0mg
原料酒
加至1.0ml
適應症:開胃健脾、補血養顏、益氣養神。
注意事項:高血壓、胃潰瘍患者忌服。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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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10453 台北市雙城街6號 /
地圖
電話:(02)2587-2828
傳真:(02)2587-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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