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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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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六)   *
 

藥品名稱 中藥酒劑基準方(十六)
 
書名:
方名:

處方依據:"金門 "甘露藥酒
處方內容
藥品名稱 加工步驟 理論份量
枸子   40.0mg
黃精   30.0mg
甘草   5.0mg
原料酒   加至1.0ml

適應症:開胃健脾、補血養顏、益氣養神。

注意事項:高血壓、胃潰瘍患者忌服。

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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