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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訊息: |
同一研究重點,同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不得同時遞標;並請於投標封,加註所投標之「研究重點及其編號」。
招標訊息:本會96年度「96年中藥新藥臨床試驗GCP查核作業計畫」委託研究計畫第2次公開徵求 (案號:0960004678)
一、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96年度「96年中藥新藥臨床試驗GCP查核作業計畫」委託研究計畫業於96年5月30日進行第2次公開徵求並開始受理投標,計畫投標截止期限為96年6月4日下午5時30分止。計畫書及投標文件應於截止期限以前以郵遞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會一樓總收發室掛號收件;或採用電子投標方式於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電子系統,網址: http://www.geps.gov.tw。逾時不予受理。
二、計畫之研究主題應符合徵求之研究重點(如附件檔案),投標機構及計畫主持人需符合投標作業要點中所列條件。
三、請務必遵循政府採購法細則第33條規定,整合單一計畫投標。政府採購法細則第33條規定:「同一投標廠商就同一採購之投標,以一標為限;其有違反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開標前發現者,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二) 開標後發現者,所投之標應不予接受。廠商與其分支機構,或其二以上之分支機構,就同一採購分別投標者,視同違反前項規定」。為避免本會各標案之分項徵求重點,出現貴機構重複遞標之無效標,貴機構若有超過二件以上之計畫擬投標,請惠予事先整合成單一計畫,以貴機構為本會各分項徵求重點之唯一投標廠商。
四、研究計畫經費編列請依照本會「經費使用範圍及標準」。
五、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投標須知;(2)投標廠商聲明書;(3)契約條款;(4)其他(委託研究計畫投標作業手冊)。
六、全份投標文件包括: (1)投標廠商聲明書一份(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務必用印);(2)計畫書一式八份(含研究人員學經歷說明書,需以中文打字繕印,其中一份為正本)及電子檔;(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為獨立機構之文件(除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立學術研究機構或政府機關外); (4)投標文件檢查表。投標文件,應以不透明信封密封(「廠商資格證明文件」與「計畫書」分別以不同的資料袋放置,再以大公文信封裝置兩份資料寄發,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採購案名,請列印正確標案案名及案號之投標封封面黏貼於信封上)。
七、有關計畫投標疑義及所需書表詳細請參考投標作業手冊規定。
八、研究計畫投標作業手冊包括:(1)投標作業要點;(2)研究重點;(3)評選項目及配分表;(4)經費使用範圍及標準;(5)計畫書格式;(6)投標須知;(7)投標廠商聲明書;(8)契約條款;(9)檢查表。
九、本會聯絡單位:中藥組 聯絡人:柯小姐;謝組員 聯絡地址:台北市104雙城街六號 聯絡電話:02-2587-2828轉302;305 電子信箱:cp08@ccmp.gov.tw;hling@ccmp.gov.tw 傳真:02-2596-9176 |